关于欠费生选课的说明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
2008-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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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9
关于欠费生选课的说明 |
文章作者:教务处、计财处 发布时间:2008-11-27 |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2005年颁发)的文件精神,未按学校规定按时缴纳学费的在校学生不予注册,而没有注册的学生就不能进入学生网上选课系统进行选课。由于我校新学期选课工作将于12月17日进行,所以请欠费的学生于2008年12月15日上午11点前交清欠费,以免耽误自己的选课工作。 特此说明! 教务处 计划财务处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