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承诺·我担当”学生党员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学生党员头脑,增强我校学生党员的生机与活力,不断提升发展党员质量,彰显学生党员先进性,经研究,拟于近期开展“我承诺·我担当”学生党员主题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我承诺·我担当”
二、活动目标
通过举办学生党员主题教育活动,提高学生党员思想政治素质与理论水平,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进一步加强对学生党员的后续管理和教育工作,严格党内组织生活,严明党的纪律,强化学生党员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学生党员队伍。
三、参加对象
2012年度发展的学生党员,各学院按照2012年度发展的学生党员总数18%的比例确定参加活动人员。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四、活动形式
(一)专题讲座
邀请有关领导和专家举办相关专题讲座。主要内容包括党的十八大精神解读,党的纪律,学生党员自律修养等。
(二)交流互动
1.普通学生与学生党员面对面。围绕当前学生党员的现实表现与存在的主要问题,引发党员自警、自省、自励。
2.优秀大学生党员与学生党员面对面。邀请部分优秀学生党员典型讲述“我的青春故事”,围绕他们的成长历程,谈党员如何坚定信仰,执着理想,勇于担当,践行先进性要求,进而实现人生价值。
(三)签名承诺
举办“我承诺·我担当”学生党员签名暨重温入党誓词活动。
五、时间安排
六、有关要求
1.推荐报名。各学院党委(党总支)从2012年度新发展学生党员中推荐代表参加主题教育活动,请于5月8日(周三)下午下班前将参加人员名单(见附件2)发送至组织部邮箱:zzb@jsnu.edu.cn。联系人:朱媛媛,电话:83536021。
2.各学院党委(党总支)要高度重视此次主题教育活动,加强学生党员的教育与管理,加大对学生党员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学生党员的理论素养和责任担当意识,建设一支优秀的学生党员队伍。
3.注重经验总结。各学院党委(党总支)可结合学院实际,自行探索学生党员教育管理的有效形式,扩大活动的覆盖面,不断提高教育管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开展党员教育活动的单位要及时总结经验,向党委组织部报送活动开展情况和好的做法,组织部将及时进行总结推广。
附件:
中共江苏师范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中共江苏师范大学委员会党校
2013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