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江苏省2014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调工作的通知
根据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江苏省公务员局《关于做好2014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调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引导和鼓励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一线锻炼成长,大力培养适应“两个率先”需要的党政后备人才,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2014年毕业生选调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调数量
根据干部队伍结构和基层工作需要,面向省内和部分省外重点及特色全日制普通高校选调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优秀毕业生300名(不含委培、定向和独立学院毕业生)。我校毕业生参加“其他普通高校类”招考(详见附件3)。
二、选调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学习成绩优,组织能力强,志愿到基层一线和艰苦地区工作。
2.报名时是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3.2014年应届本科生,本科阶段获得过院级及以上奖励,并担任过相应层次职务:担任过班长及以上职务,含班级(团支部、党支部)班长(书记),院系学生会(团委)中层正职、校学生会(团委)中层副职,院系级协会(社团)正职、校级协会(社团)副职及以上职务。
应届研究生,本科或研究生阶段获得过院系级及以上奖励,并担任过班委及以上职务,含班级(团支部、党支部)、学生会(研究生会、团委)和协会(社团)职务。
获奖、任职时间截止到考察之日,任职时间1学年以上。
4.大学本科生一般不超过24周岁(1989年7月1日以后出生,依此类推),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27周岁,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0周岁。
5.身体健康。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工作步骤
1.宣传动员。各学院(学部)、各相关通过文件、网站等方式转发,及时将选调通知向应届毕业生公布,并及时做好宣传动员工作。
同时报送推荐人选个人材料: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A4纸复印)、个人大学期间(研究生需提供本科阶段、研究生阶段)院级及以上获奖证书复印件(按时间顺序排列)、其他证明材料(所有复印件需经过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核,加盖党组织公章、审核人签字)。
2.个人申请。凡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均可提出申请,不设计划限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可向各学院提出申请;应届研究生可向所在学院(学部)提出申请,报研究生院汇总。
3.组织报名。由各学院(学部)组织报名,审核无误后汇总学生的个人申请,将符合选调条件的学生报名情况在本单位公示。公示内容应包括人选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入党时间、担任职务及时间、表彰奖励等情况。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天。公示后无异议的,由各单位最终确定推荐人选名单。
4.推荐前复审。学生工作处会同有关部门对学院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5.推荐前公示。对确定的学校候选人名单在全校进行公示,全面征求意见,最终确定推荐人选名单上报江苏省委组织部。学校推荐不设计划限制。
6.网上报名。经学校推荐的毕业生,于2014年2月9日至16日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网站报名,接受江苏省委组织部资格初审。未及学校推荐的,可先网上报名再补办申请推荐手续。报名时,考生只可填报一个招录职位。
7.参加笔试。2014年选调考试与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同步进行,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其中之一参加考试。通过资格初审人选参加江苏省公务员A类科目笔试。根据笔试成绩和职位类别,在笔试合格线上,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如部分职位达不到1:3比例,相应调减选调计划。笔试成绩在江苏省人事考试网站查询。
8.资格复审。面试前,江苏省委组织部根据学校报送的《2014年江苏省选调生推荐人选名册》,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不符合选调条件和未经学校推荐人选,资格复审不合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足额递补。通过资格复审名单在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公布。
9.进行面试。面试人选统一参加江苏省公务员面试,面试成绩现场公布。根据职位类别,经百分折算后,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1:1的比例综合计分,再按照1:1.5的比例(招考人数为单数时,按四舍五入计算),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
10.人选公示。校学生处对我校考察人选通过学校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人选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入党时间、担任职务及时间、表彰奖励等情况。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11.组织考察。江苏省委组织部组建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主要了解人选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德才表现,以及任职、奖惩等情况。考察人选在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公布。
12.确定拟录用人选。经百分折算后,按照5:2:1:1:1的比例对笔试、面试、考察、任职、奖励情况进行综合计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选。拟录用人选在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公布。
13.组织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拟录用人选体检,体检不合格的进行一次性递补。递补人选在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公布。
14.确定录用。体检合格的人选,报江苏省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确定录用,录用人选名单在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公布。
15.办理录用派遣手续。录用人选确定后,发录用派遣通知到各有关高校。江苏省委组织部与录用人选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教育主管部门办理派遣手续。各有关高校及时将档案转递到派遣地的市委组织部,并注明选调生档案。录用人选毕业时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录用关系自动解除。
16.分配去向。选调生在所报考省辖市范围内统一调配,一般分配到乡镇、街道工作,法律类专业可安排到基层法院、检察院。
17.依法登记。新录用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按照公务员法有关规定进行公务员登记,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时间安排
12月27日—1月14日,各学院(学部)、各相关单位宣传发动、公开报名。
1月14日上午9:00前,各学院(学部)、各相关单位上报推荐人选到校就业指导中心。
1月15日—1月16日,学校组织初审,确定推荐人选。
1月17日—1月19日,学校确定选调生推荐人选,并在全校进行公示。
其他相关事宜另行通知,由校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五、有关要求
1.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事关全局、事关长远,对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有着重要而深远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性,统一思想,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各相关单位要学好文件精神,扎扎实实抓好宣传发动工作,及时、全面的把有关精神传达到符合报名条件的每一位毕业生中,妥善安排报名工作。本通知可通过学生处网站(http://xsc.jsnu.edu.cn/)、就业信息网(http://job.xznu.edu.cn/)查询。
3.严格把好推荐关。根据省委组织部的要求,学校推荐为必须环节。毕业生要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选调资格。笔试后,省委组织部将对照高校上报的《2014年江苏省选调生推荐人选名册》对面试人选将进行资格复审,未经学校推荐人选,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
附件:1.江苏师范大学2014年选调生推荐人选名册
申报截止时间为2014年1月10日,17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