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学工处关于组织参加“江苏省第一届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成果(项目)交流会”的通知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
2012-10-09
浏览次数:
331
各学院:
为积极响应江苏省教育厅《关于举办“江苏省第一届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成果(项目)交流会的通知》精神,为大学生科技研发、成果转化、创业实践搭建信息交流平台,展示我校在创新创业领域的成绩,我校拟遴选若干成果或项目参加“江苏省第一届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成果(项目)交流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材料要求:
(一)上交时间:2012年10月8日——14日。
(二)成果(项目类型):
1.科技创新成果。主要包括以下三类:
应用技术成果: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应用中取得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以及农业、生物新品种、矿产新品种和计算机软件等。
基础理论成果:在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领域取得的新发现、新学说,成果形式为论文著作、原理性模型或发明专利等。
软科学成果:对科技政策、科技管理和科技活动的研究所取得的理论、方法和观点,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等。
2.科技创业成果。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科技含量高,创新性比较强,知识产权清晰,技术领先的大学生创业项目(企业)。其产品或服务市场需求明确,竞争力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较好。
(三)上交形式:以word形式简明、扼要、系统阐述成果或项目科技创新、实践状况及发展前景(5000——10000字)等方面,并提供专利证书、营业执照、发表刊物等扫描支撑材料;材料提交同时请提供准确联系电话、联系人;材料请如期发送到相关邮箱。
二、赛会支持:
(一)面向参展项目和社团设“最具潜力”、“最有活力”等奖项,由组委会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和融投资机构代表评定,颁发奖牌、奖金;
(二)安排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项目持有人与意向合作方签订合作意向书,为参赛大学生提供商业平台;
(三)组织参赛大学生参加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论坛,邀请专家对大学生进行专业指导;
(四)中国教育报、新华日报、新浪、腾讯等国内知名媒体深度宣传、推介。
三、注意事项:
(一)所有参展项目和社团资料概不退还,请自行保留底稿;
(二)科技创新创业项目须由大学生领衔主持或负责;
(三)如发现参展项目和社团有抄袭、盗用或违反他人著作权的,即予取消其参展资格,一切法律责任由参展者自行负责;
(四)所有参展项目和社团均不得涉及暴力、色情、非法宗教宣传等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内容。一经发现,组委会有权决定对其采取不予评审、不予参展等措施,情节严重者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参展者若违反本规则的任何条款,主办方有权立即取消其参展资格,或取消其已获得的相关奖牌证书,同时保留进一步追究损害赔偿的权利;
(六)组委会保留进一步补充本次活动规程的权利;
(七)组委会不承担因参展项目和社团所致的包括但不限于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请各学院充分重视此项工作,动员在此领域小有建树的同学积极参赛。如有疑问请联系就业指导中心孟德会老师,联系电话:83536984。
学生工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