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江苏师范大学第四十六届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 2012-09-29  浏览次数: 394
2012年阳光体育运动系列竞赛活动之四
一、大会宗旨
    推进“全民健身”活动,促进“阳光体育”运动,提高我校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水平,分享体育,共享健康。
二、比赛时间与地点
    时间:2012年10月31日下午2:00—11月2日
    地点:泉山校区田径场
三、参加单位
   (一)学生组:以学院为单位组队参加比赛,各学院的研究生随各学院组队参加比赛;体育学院以班级为单位参加比赛。
   (二)教工组:以部门工会为单位参加比赛,具体单位如下:
文学院、语言科学学院、法律政治学院、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外国语学院、数学科学学院、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化学化工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城市与环境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信息传播学院、教育科学学院、经济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测绘学院、机电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及自动化学院、体育学院、科文学院、校机关、校直属业务单位、后勤集团、图书馆、继续教育学院、 贾汪校区管委会、汉园宾馆。
四、比赛项目
   (一)学生男子组(14项)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4×100接力、4×400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
   (二)学生女子组(14项)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4×100接力、4×400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
   (三)教工男子组
    1. 男子一组(77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含9月30日)6项:
    100米、200米、800米、铅球(7.26公斤)、跳远、跳高。
    2. 男子二组(67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含9月30日)4项:
    100米、400米、跳远、铅球(5公斤)。
    3. 男子三组(57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含9月30日)3项:
    100米、跳远、铅球(4公斤)。
    4. 男子四组(57年9月30日以前出生)2项:
    50米托球跑(羽毛球拍托垒球跑)、垒球掷远。
    5. 每单位可报男子4×100接力和4×400接力各一队。
   (四)教工女子组
    1. 女子一组(77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含9月30日)4项:
    100米、200米、跳远、铅球(4公斤)。
    2. 女子二组(67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含9月30日)3项:
    100米、铅球(4公斤)、跳远。
    3. 女子三组(67年9月30日以前出生)2项:
    50米托球跑(羽毛球拍托垒球跑)、垒球掷远。
    4. 每单位可报女子4×100接力和4×400接力各一队。
   (五)教工组(集体项目)
    1.集体跳绳:教工组每单位限报12人参加比赛,年龄、性别不限,其中2人摇绳,枪声为开停表信号,参赛队员依次跳绳,比赛时间2分钟,以完成次数排列名次,录取前8名。
    2.足球射准(距离15米):教工组每单位限报8人参加比赛,其中2人为女教工,年龄不限。要求:将足球放至距球门(长1.8米,高1米)15米处,将足球踢入足球门内,累计进球数,多着名次列前,如进球数相等,以女教工进球多者名次列前,如再相等,抽签决定名次,录取前8名。
    3.篮球定点投篮:教工组每单位限报8人参加比赛,其中2人为女教工,年龄不限。要求:投篮时双脚不得超过罚球线,每人限投一球,投篮姿势不限,以投进篮筐数量多少判定名次,多着名次列前,如进球数相等,以女教工进球多者名次列前,如再相等,抽签决定名次,录取前8名。
    4.拔河比赛:教工组每单位10人参赛,其中女队员不少于3人。中心线距两队限制线各设定为2米,第一位队员脚部不准踩踏或越过限制线;其他队员依次向后排列,选手须空手紧握绳子;比赛时,参赛队员不准穿钉鞋,且必须握住绳子(不许突然松绳造成危险);胜负判定:当中心红绳被拉到2米限制线时,即绳子向一方移动2米,比赛结束。赛前现场抽签决定对手,先以获胜方比赛用时多少判定名次,胜方比赛用时少者名次列前,后排定负方名次,负方比赛用时多者名次列前,录取前八名进入决赛;决赛方法同预赛。预赛如出现轮空队与第八名进行附加赛,胜者进入决赛。
五、运动员资格:
    凡本校在籍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教职工(必须是工会会员),身体健康者均可参加比赛,借用人员回原单位参加比赛。
体育学院术科教师及科文学院公体教师参加比赛时不记名次,不记团体分,只发相应奖品。
六、参加办法及报名日期:
   (一) 1017日为报名截止日期请各单位将报名表加盖公章按时送交大学体育部办公室(泉山校区田径场主席台下),否则以弃权论处,自制报名表无效, 联系电话:83403095、83536338
   (二)学生男、女组每人限报2项,每项限报3人,可兼报接力。
   (三)各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2人。
   (四)参赛队员比赛不准冒名顶替,不得换人换项,教工报名时不得虚报年龄,否则取消个人和团体名次,追回奖品,通报批评。
   (五)教工每组每项限报2人,每人限报2项,可兼报接力及集体项目。
   (六)教工组分男、女按组别分别填写,每个年龄组填写一张报名表。
   (七)外籍教师参加比赛不占名次,不记团体总分。
七、录取名次和积分办法:
   (一)学生组每项录取前8名,教工组每项录取前8名,按9、7、6、5、4、3、2、1计分,体育学院学生每项取前4名,按9、7、6、5计分,接力加倍计分。
   (二)名次并列平均计分,例如并列第二名,则7+6/2=6.5,无第三名,其余类推。
   (三)如某项报名不足该组别录取人数,则减一录取,只报1人的项目不进行比赛。对无故弃权者扣精神文明评比分。
   (四)破省高校记录加15分,破校记录加10分,破体育学院记录加5分(体院组),同时破省、校、体院记录者只加高分。
   (五)团体名次:
    1. 普通院学生男、女各取前8名发奖。男女团体总分第一名发流动杯。体育学院学生组男、女各取前3名发奖,教工组取男女团体总分前8名发奖,教工团体总分第一名发流动杯。
    2. 以各单位男、女积分的总和计算,积分多者名次列前。积分相等,以破省、校记录多者列前。如仍相等,以取得第一名多者列前,其余类推。
八、大会精神文明奖:
    学生组评选8个单位发精神文明奖,评选条件由校团委制定。
九、奖励办法:
   (一)获个人和团体名次者,分别给予奖励。
   (二)凡破省高校、校、体院记录者发破记录奖。
十、竞赛办法
   (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
   (二)大会检录处设在田径场南门外侧,铅球比赛场地设在田径场看台北侧外。
   (三)跳高起跳高度:
学男组——1.40M
学女组——1.10M
体男组——1.50M
体女组——1.20M
教男组——1.30M
   (四)大会入场式10月31日下午2:00准时开始,请各单位下午1:30按指定地点、顺序列队,入场顺序按提交报名表先后出场,先提交报名表者列前。
   (五)检录时间:
    1. 所有比赛项目:每项比赛前30分钟第1次点名,每项比赛前20分钟第2次点名后带入比赛场地。
    2. 凡未参加检录者,以弃权处理。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江苏师范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2012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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