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初试音乐(566)、舞蹈(565)表演专业能力考试办法
音乐(舞蹈)表演专业能力考试旨在选拔较高层次表演创作及应用实践人才。遴选标准为:掌握音乐创作与表演学科坚实的系统知识和专业技巧,具有创新精神并成为能独立从事音乐表演、音乐创作、舞蹈编导工作,且具有较高职业素养的高层次表演创作人才。具有独立从事音乐应用、科技、教学、管理且具有较丰富实践经验的较高层次的应用实践人才。
一、考试流程安排
1.报到
12月23日下午14:00—17:00,考生到音乐学院24#138(研究生办公室)报到并填写报到单,上报演唱、演奏曲目(声乐作品要注明演唱调高,如实际演唱与报送调高不符将扣分。流行唱法如需要则提供MP3格式伴奏带)。
2.抽签
12月24日上午8点,考生到音乐学院马可音乐厅前广场,并按照当天报到的先后顺序抽签决定考试顺序。
3.考试时间
8:30在各分考场准时开始。考生要严格按照抽签顺序参加考试,如因伴奏时间冲突等特殊原因应及时向考务人员说明,得到院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顺延。如在规定考试顺序时未按时参加考试,迟到15分钟者将取消考试资格。
4.考试地点
考场一:声乐表演、舞蹈编导各专业
23#405B(声乐表演)
23#308C舞蹈房(舞蹈编导)
候考区:
23#501A教室(声乐表演)
23#308C舞蹈房(舞蹈编导)
备注:为保证考试的专业性,先在23#405B进行声乐表演专业考试,声乐表演考生考试完毕再到24#409C舞蹈房进行舞蹈编导专业考试,评委组成不变。
考场二:键盘演奏、中国乐器演奏、西洋乐器演奏各专业
23#民乐排练教室
候考区:23#102A多媒体教室
备注:考生凭初试准考证可以在音乐学院指定琴房区域练声或练琴。
5.记分办法
本科目总分150分。5位评委分数去掉一个最高分及最低分,取其余3位评委的平均分数作为考生最终成绩。
二、专业面试要求
专业面试必须在指定时间并按照抽签顺序考试,如因伴奏等特殊情况需向初试工作领导小组说明后推延到最后进行。考生自选一首,评委任选一首,评委可以随时叫停或指定段落演唱、演奏。
音乐(566)
135101音乐02声乐表演:四首声乐作品
①美声唱法:必须包含用原文演唱的外国歌剧咏叹调(必须用原调演唱)、外国艺术歌曲、中国声乐作品各一首。
②民族唱法:必须包含中国古诗词歌曲、中国歌剧选曲(必须用原调演唱)、中国传统民歌各一首。
③音乐剧和流行唱法:必须包含一首英文作品,可以使用电声和话筒扩音。(在报送曲目时要说明)。
135101音乐03键盘演奏:四首键盘作品
必须包含复调作品一首,古典时期奏鸣曲的快板乐章,肖邦、李斯特、斯克里亚宾、德彪西、拉赫玛尼诺夫等作曲家练习曲或同等难度及以上水平练习曲一首,大型乐曲一首(中外均可)。
135101音乐04中国乐器演奏:四首器乐作品
必须包含中国传统乐曲,中国现代创作乐曲,外国移植曲目,不少于一分钟(不低于120拍/分钟)的高难度技巧性练习曲。
135101音乐05西洋乐器演奏:四首器乐作品
必须包含古典时期奏鸣曲、协奏曲第一乐章,中国作品,大小调音阶及琶音练习,不少于一分钟(不低于120拍/分钟)的高难度技巧性练习曲。
舞蹈(565)
135106舞蹈 01舞蹈编导:
自选舞蹈剧目表演1部(不低于4分钟,评委可以随时叫停),民间舞蹈组合1套,即兴编舞(须描述创意及舞蹈结构,随机抽题),舞蹈技术技巧组合。
三、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应事先熟悉考场,按时到达现场并抽签;
2.未考试的考生必须在指定教室等侯,服从管理;
3.考生考试完毕后须立即离开考场,不得与未考试的考生交流考试内容;
为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本次考试全程接受校纪委(监察处)和社会的监督。
监督电话:0516-83403691 18305212388
举报邮箱:jiwei@jsnu.edu.cn
江苏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2018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