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16年人才招聘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 2015-11-02  浏览次数: 2093

一、音乐学院简介

江苏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经过长足发展,目前已经形成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编导为核心的三个本科专业综合化办学体制。并在本科教学基础上进一步深化,2011年获得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学院目前下设声乐、键盘、器乐、舞蹈、音乐学5个系,设有音乐教育、音乐文献及音乐表演三个研究所和中央音乐学院音乐考级服务中心;拥有合唱团、舞蹈团、民乐团和管乐团四个省级大学生艺术团和一个校级流行乐团。

硬件条件优越:

拥有近千平方米现代化音乐厅一座(416座位),140平米多媒体教室3间,100平米多媒体教室4间,140平米标准舞蹈房4间,近300平方米综合排练厅一间、80座电钢琴室1间、国际级高品质数字音频实验室1间;琴房总数460余间,总面积3100平方米,投入使用的学生琴房258间,教师琴房48间,其中包含施坦威、卡瓦依、雅马哈等各世界知名品牌钢琴185架。

师资力量雄厚:

音乐学院的师资队伍力量较为雄厚、结构合理。全院现有专任教师51人,其中教授5人,副教授24人,讲师22人,外籍教师2人,硕士生导师30人(含外聘导师8人)。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的(含在读)5人,具有硕士学位的(含在读)33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占全体教师的75%;45岁以下教师41人,占教师总数的80%,中青年教师成为教师中的主体。

二、岗位需求

江苏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16年教学科研岗位需求一览表

专业或方向

学历学位/职称

岗位数

联系方式

舞蹈(芭蕾舞)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1

联系人:

李卉卉

联系电话:13655205889

0516-83403698

舞蹈(现代舞或中国古典舞)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1

音乐(钢琴演奏、中西乐器演奏)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1

音乐

(合唱指挥)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1

音乐(民族音乐学或民族民间音乐)

教授或博士研究生

1

(*最终招聘岗位及要求以江苏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发布为准)

三、全职引进待遇

(一)特聘教授

待遇

层次

住房

安家费

(万元)

年收入(万元)

科研费(万元)

配偶

安置

备注

实验

学科

非实验

学科

A类

服务满10年赠送200M2住房

面议

予以

安置

首聘期提供过渡住房免费居住,科研费分两次划拨,设备费面议

B类

服务满10年赠送160M2住房

面议

予以

安置

C类

服务满10年赠送145M2住房

面议

予以

安置

D类

服务满10年赠送145M2住房

40

30-50

80

50

予以

安置

E类

服务满10年赠送130M2住房

30

25-35

60

40

予以

安置

F类

服务满10年赠送130M2住房

20

15-20

30

20

酌情

考虑

(二)教授、博士

  待遇

人员

过渡住房

安家费及

购房补贴

(万元)

科研费(万元)

配偶

安置

备注

实验

学科

非实验

学科

教授

130 M2

20

20

10

酌情考虑

过渡房免收5年房租,科研费分两次划拨

A类博士

过渡住房90 M2 或租房补贴,服务满10年赠送100M2左右住房

20

20

10

酌情考虑

过渡房免收房租;科研费实行立项和申报管理

B类博士

60 M2

10

8-10

4-6

过渡房免收2年房租,科研费实行立项和申报管理

注:A类博士安家费来校工作后首付10万元,剩余款项在服务期内按1万/年分10年拨付;教授和B类博士来校工作后先支付2万元作为安家费,剩余款项凭购房合同一并支付。

  (三)硕士

提供30平米左右过渡住房(两人一间),过渡期为两年,过渡期房租30元/月。

柔性引进待遇

    待遇

人员类别

过渡住房

生活补贴(万元/月)

科研费

(万元)

交通费

备注

院士

量级

200 M2

10

面议

按实际来校次数报销

工作期间提供过渡住房,免费居住

专家

量级

145 M2

5

面议

境内按实际来校次数报销,境外每年报销一次

其他知名

学者

130 M2

1

每年报销一次

四、音乐学院2016年人才招聘具体要求

1.民族音乐学或民族民间音乐方向引进人才要求为教授或博士。教授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在该研究领域有较高的学术声望,有突出的科研成果和重大科研项目。博士要求毕业于国内外专业音乐艺术院校或国内211、985院校,有突出科研成果和项目。

2.作曲及作曲技术理论方向引进人才要求为博士,本科及研究生学历应在国内外专业音乐、舞蹈艺术院校取得,在国内外重要作曲比赛中获得过重要奖项,有突出艺术实践表演成果,具备海外学习经历者优先聘任。

3.音乐(含作曲)、舞蹈领域中表演专业方向引进人才,要求本科及研究生学历应在国内外专业音乐、舞蹈艺术院校取得,所在院校或学科处于国内外前列,在国内外重要音乐、舞蹈比赛中获得过重要奖项,有突出艺术实践表演成果,具备海外学习经历者优先聘任。

4.以上专业教师均要求为本专业研究方向,原则上为应届毕业生。在国内外重要音乐、舞蹈比赛中获得过重要等级奖,有突出艺术实践表演成果,具备海外学习经历者优先聘任。

5.本要求中未尽事宜参见《江苏师范大学2016年人才需求计划及政策》(2015年10月20日发布)之文件相关要求。

五、音乐学院期待您的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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