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16年人才招聘
一、音乐学院简介
江苏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经过长足发展,目前已经形成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编导为核心的三个本科专业综合化办学体制。并在本科教学基础上进一步深化,2011年获得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学院目前下设声乐、键盘、器乐、舞蹈、音乐学5个系,设有音乐教育、音乐文献及音乐表演三个研究所和中央音乐学院音乐考级服务中心;拥有合唱团、舞蹈团、民乐团和管乐团四个省级大学生艺术团和一个校级流行乐团。
硬件条件优越:
拥有近千平方米现代化音乐厅一座(416座位),140平米多媒体教室3间,100平米多媒体教室4间,140平米标准舞蹈房4间,近300平方米综合排练厅一间、80座电钢琴室1间、国际级高品质数字音频实验室1间;琴房总数460余间,总面积3100平方米,投入使用的学生琴房258间,教师琴房48间,其中包含施坦威、卡瓦依、雅马哈等各世界知名品牌钢琴185架。
师资力量雄厚:
音乐学院的师资队伍力量较为雄厚、结构合理。全院现有专任教师51人,其中教授5人,副教授24人,讲师22人,外籍教师2人,硕士生导师30人(含外聘导师8人)。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的(含在读)5人,具有硕士学位的(含在读)33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占全体教师的75%;45岁以下教师41人,占教师总数的80%,中青年教师成为教师中的主体。
二、岗位需求
江苏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16年教学科研岗位需求一览表
专业或方向 | 学历学位/职称 | 岗位数 | 联系方式 |
舞蹈(芭蕾舞)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1 | 联系人: 李卉卉 联系电话:13655205889 0516-83403698 |
舞蹈(现代舞或中国古典舞)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1 | |
音乐(钢琴演奏、中西乐器演奏)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1 | |
音乐 (合唱指挥)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1 | |
音乐(民族音乐学或民族民间音乐) | 教授或博士研究生 | 1 |
(*最终招聘岗位及要求以江苏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发布为准)
三、全职引进待遇
(一)特聘教授
待遇 层次 | 住房 | 安家费 (万元) | 年收入(万元) | 科研费(万元) | 配偶 安置 | 备注 | |
实验 学科 | 非实验 学科 | ||||||
A类 | 服务满10年赠送200M2住房 | 面议 | 予以 安置 | 首聘期提供过渡住房免费居住,科研费分两次划拨,设备费面议 | |||
B类 | 服务满10年赠送160M2住房 | 面议 | 予以 安置 | ||||
C类 | 服务满10年赠送145M2住房 | 面议 | 予以 安置 | ||||
D类 | 服务满10年赠送145M2住房 | 40 | 30-50 | 80 | 50 | 予以 安置 | |
E类 | 服务满10年赠送130M2住房 | 30 | 25-35 | 60 | 40 | 予以 安置 | |
F类 | 服务满10年赠送130M2住房 | 20 | 15-20 | 30 | 20 | 酌情 考虑 |
(二)教授、博士
待遇 人员 | 过渡住房 | 安家费及 购房补贴 (万元) | 科研费(万元) | 配偶 安置 | 备注 | |
实验 学科 | 非实验 学科 | |||||
教授 | 130 M2 | 20 | 20 | 10 | 酌情考虑 | 过渡房免收5年房租,科研费分两次划拨 |
A类博士 | 过渡住房90 M2 或租房补贴,服务满10年赠送100M2左右住房 | 20 | 20 | 10 | 酌情考虑 | 过渡房免收房租;科研费实行立项和申报管理 |
B类博士 | 60 M2 | 10 | 8-10 | 4-6 | 过渡房免收2年房租,科研费实行立项和申报管理 |
注:A类博士安家费来校工作后首付10万元,剩余款项在服务期内按1万/年分10年拨付;教授和B类博士来校工作后先支付2万元作为安家费,剩余款项凭购房合同一并支付。
(三)硕士
提供30平米左右过渡住房(两人一间),过渡期为两年,过渡期房租30元/月。
柔性引进待遇
待遇 人员类别 | 过渡住房 | 生活补贴(万元/月) | 科研费 (万元) | 交通费 | 备注 |
院士 量级 | 200 M2 | 10 | 面议 | 按实际来校次数报销 | 工作期间提供过渡住房,免费居住 |
专家 量级 | 145 M2 | 5 | 面议 | 境内按实际来校次数报销,境外每年报销一次 | |
其他知名 学者 | 130 M2 | 1 | 每年报销一次 |
四、音乐学院2016年人才招聘具体要求
1.民族音乐学或民族民间音乐方向引进人才要求为教授或博士。教授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在该研究领域有较高的学术声望,有突出的科研成果和重大科研项目。博士要求毕业于国内外专业音乐艺术院校或国内211、985院校,有突出科研成果和项目。
2.作曲及作曲技术理论方向引进人才要求为博士,本科及研究生学历应在国内外专业音乐、舞蹈艺术院校取得,在国内外重要作曲比赛中获得过重要奖项,有突出艺术实践表演成果,具备海外学习经历者优先聘任。
3.音乐(含作曲)、舞蹈领域中表演专业方向引进人才,要求本科及研究生学历应在国内外专业音乐、舞蹈艺术院校取得,所在院校或学科处于国内外前列,在国内外重要音乐、舞蹈比赛中获得过重要奖项,有突出艺术实践表演成果,具备海外学习经历者优先聘任。
4.以上专业教师均要求为本专业研究方向,原则上为应届毕业生。在国内外重要音乐、舞蹈比赛中获得过重要等级奖,有突出艺术实践表演成果,具备海外学习经历者优先聘任。
5.本要求中未尽事宜参见《江苏师范大学2016年人才需求计划及政策》(2015年10月20日发布)之文件相关要求。
五、音乐学院期待您的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