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音乐学院2021年度“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培育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发挥美育在课程思政建设中的独特作用,依据《关于加快构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的意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及《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江苏省教育厅《关于深入推进全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相关文件要求,为深入推进学院课程思政工作建设,探索具有音乐艺术特色的课程思政建设经验,经研究,学院决定开展2021年度“课程思政”示范课建设、培育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通过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深化教书育人内涵,不断挖掘音乐与舞蹈课程中的思政教育元素,努力将专业知识与思想政治教育融为一体,建设、培育一批充满德育元素、彰显艺术力量、发挥思政功能的课程思政示范课程,使之成为音乐与舞蹈学一流学科建设、音乐学一流专业建设的重要支撑。
二、工作思路
通过三年左右,确保课程思政建设覆盖学院全部课程。通过一系一策,一课一策的思路推动建设一批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1-2门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
三、申报范围
计划建设课程思政示范课程5门,课程思政培育课程 10门。
四、申报条件
教师可以个人名义独立申报所教授的课程,鼓励教师组建团队以课程群的方式申报。
1.课程思政示范课程
(1)课程负责人师德师风良好,热爱教育教学,积极开展教学改革,具备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具备博士学位。
(2)申报课程范围应为我院本科生人才培养方案中开设的通识教育课程、专业课程或艺术实践团队建设课程,以及各类实践性教学项目,原则上建设期间开课至少一学期。
(3)课程负责人教学水平较高,鼓励各项教学奖励获得者及高层次人才率团队申报并实际主导课程建设。
2.课程思政培育课程
(1)课程负责人师德师风良好,热爱教育教学,积极开展教学改革,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备硕士学位。
(2)申报课程范围应为我院本科生人才培养方案中开设的通识教育课程、专业课程或艺术实践团队建设课程,以及各类实践性教学项目,原则上建设期间开课至少半学期。
五、工作要求
1.修订课程教学大纲。课程思政进培养目标、考核要求,具体落实到课程教学目标、教学大纲、教学设计,形成环环相扣、紧密支撑的课程思政育人体系。
2.建立常态化教研。鼓励成立教研团队,建立集体听课备课和教研制度,聚教学改革中的难点、痛点,定期组织研讨,形成相应教研记录和听课记录。
3.完善评价与质量保障。学院将把课程思政纳入考核评价和质量保障体系,在制度和资源上对课程思政的实施予以保障。
4.总结和提炼。各课程负责人或团队要注意及时总结和提炼课程思政建设经验,形成可推广的、有彰显度的成果。鼓励各课程负责人或团队将建成的课程制作成网络课程,推动精品课程建设。
六、验收标准
1.示范课程建设成果
(1)一份新修订的课程教学大纲。新教学大纲须确立价值塑造、能力培养、知识传授三位一体的课程目标,并结合课程教学内容实际, 明确思想政治教育的融入点、教学方法和载体途径,以及如何评价德育渗透的教学成效。新教学大纲应在本课程原教学大纲基础上修订而成,注重思政教育与专业教育的有机衔接和融合。
(2)一套新课件、新教案。根据上述新教学大纲制作的能体现课程思政特点的新课件、新教案。
(3)一套改革典型案例及体现改革成效材料。本课程开展课程思政改革中的典型案例(包含视频、照片、文字等多种形式);本课程学生的反馈及感悟,以及其它可体现改革成效的材料。
(4)一套集体备课(彩排)、示范课(汇报演出)程观摩听课活动记录。每门课程于立项初期至少开展 1 次集体备课(彩排),期中开展 1 次示范公开课(汇报演出)。
2.培育课程建设成果
参照示范课程建设成果要求,任意选择其中的2项完成。
七、其他事项
1.请申报者填写《音乐学院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1),《音乐学院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培育项目申报书》(附件2),并于 2021 年5 月 10日前将纸质版交至党委办公室24#138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53880229@qq.com邮箱,学院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2.建设周期一年,学院将于 2022 年9月进行年度建设考核(以具体通知为准),根据验收情况公布最终通过验收的课程名单。
3.示范课程建设申请通过者,将给予6000元项目资金支持;培育课程申请通过者,将给予3000元资金支持,待验收通过后,再视情况给予表彰奖励。对于完成网络课程建设工作的课程给予专项经费资助。
附件:
中共江苏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委员会 音乐学院
202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