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艺术硕士(音乐)调剂复试与录取实施细则
一、艺术硕士(音乐)调剂复试专业方向与名额
专业方向 | 学习方式 | 复试差额比例 | 招生计划 | 备注 |
作曲、声乐表演、键盘演奏、中国乐器演奏、西洋乐器演奏 | 全日制 | 不低于1.2 | 5 | 不接受跨专业调剂复试 |
二、调剂复试考生名单的确定
1.考生的初试成绩必须达到教育部规定的第一志愿所报考学科门类的最低复试要求;
2.考生的统考科目原则上应与转入专业的统考科目相同或相近,且考生的报考专业与转入专业相同或相近;
3.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艺术硕士(音乐)只接受同类考生和本科专业为音乐相关专业报考艺术硕士的考生;不接受跨专业调剂复试。
三、调剂复试考生的工作程序
1.学校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yztj/,以下简称‘调剂服务系统’)”发布相关专业招生计划余额信息;
2.符合调剂基本条件的考生必须通过调剂服务系统申请调剂;
3.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复试差额比例不低于1.2和遴选标准确定拟调剂名单报研究生院,经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通知复试考生参加复试。
四、复试和录取的日程安排
时间 | 日程 | 备注 |
4月8日 | 考生到我校泉山校区研究生院报到,资格审查通过后考生到音乐学院报到,领取学院《2018年招收硕士研究生接受艺术硕士(音乐)调剂复试与录取实施细则》 | 研究生院报到地点:泉山校区2号楼202室。(8:30——11:30,14:00——17:00) 音乐学院报到地点:泉山校区24号楼138室。(8:30——11:30,14:00——17:30) |
审核通过考生缴费,80元/人。 | ||
4月9日上午 | 专业课笔试科目考试 | 笔试地点:泉山校区23号楼101A室。 笔试时间:上午8:30—11:00 |
4月9日下午 | 专业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口语面试。 | 专业综合面试地点:泉山校区23号楼405B。(考生自带伴奏) 外语听力口语面试地点:泉山校区音乐学院23号楼304A室。 面试时间:下午14:00 |
1.4月9日下午13:30,考生在泉山校区音乐学院23号楼五楼会议室集中,宣读面试规则;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2.抽签决定面试顺序后,考生在泉山校区23号楼五楼会议室等候面试。
五、笔试与面试内容
(一)专业课笔试科目(总分150分)与参考书目
1.声乐表演、键盘演奏、中国乐器演奏、西洋乐器演奏方向笔试考试科目:音乐表演艺术理论基础。参考书目如下:
①张前:《音乐表演艺术论稿》,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②王次昭:《音乐美学基本问题》,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2006年版。
2.作曲方向笔试考试科目:多声部音乐创作,无参考书目。
(二)专业综合面试(总分150分)
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能力以及综合素质和能力,由学院复试专家小组负责。专家评分采取实名制,计分办法为各位专家打分累计的平均值(四舍五入取整)。具体要求如下:
1.作曲方向专业综合面试要求:专业知识提问,钢琴演奏作品一首(299以上水平,8分钟以内),考生须提供本人创作的作品乐谱或本人创作的作品音响(影像)。
2.声乐表演、键盘演奏、中国乐器演奏、西洋乐器演奏方向专业综合面试要求:专业主项展示,专业知识提问。专业主项展示要求如下
①声乐表演:准备四首作品(美声唱法必须包括一首原文外国歌剧咏叹调或外国艺术歌曲,一首中国歌曲,其余两首自选;民族唱法不要求演唱外国曲目),本人自选完整表演作品一首,第二首由评委选择性指定表演,每首作品时长不超过5分钟,自带伴奏。
②键盘演奏:准备四首作品(包括复调作品、奏鸣曲式作品、练习曲和乐曲),本人自选完整表演作品一首,第二首由评委选择性指定表演,每首作品时长不超过8分钟。
③中国乐器演奏和西洋乐器演奏:准备四首作品(包括复调作品、奏鸣曲式作品、练习曲或大小调音阶及琶音练习、乐曲;民族器乐方向应至少包含一首中国传统乐曲),本人自选完整表演作品一首,第二首由评委选择性指定表演,每首作品时长不超过8分钟,自带伴奏。
(三)外语听力和口语(总分20分)
外语听力和口语面试采用面对面对话的方式,主要考核考生理解并回答有关日常生活、家庭、工作、专业知识等问题的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由我院自行组织,现场评分。
六、总分计算办法
1.初试成绩:满分500分
2.复试成绩:满分320分(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150分;专业综合面试:满分150分;外语听力口语:满分20分)
3.考生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总成绩=初试成绩×0%+复试成绩×100%。总成绩作为考生拟录取与否的依据。
七、录取原则
1.根据招生计划,同一学科(专业)下,原则上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拟录取考生的名单;同一学科(专业)下,不同招生方向原则上按照各招生方向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别排序。对于总成绩相同者的依次优先顺序为:专业综合面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外语听力和口语成绩。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
(1)未通过资格审查者;
(2)未通过或者未完成学历(学籍)认证者;
(3)思想政治品德表现不合格者;
(4)复试中专业综合面试不及格(即达不到90分者);
(5)经核实在初试或复试中有严重违纪、舞弊情况。
八、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应事先熟悉考试和面试地点,必须按时到达面试现场并抽签,否则视为放弃;
2.未面试的考生必须在泉山校区23号楼五楼会议室等侯,服从管理;
3.考生复试完毕后须立即离开面试现场,不得与未面试的考生交流考试内容。
九、其他
1.调剂咨询电话:陈老师:0516—83403698(8:30——11:30,14:00——17:00)
2.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接受学校纪委监察处、研究生院和学院监督小组的全程监督。学院监督电话:0516—83403691,电子信箱:wyj@jsnu.edu.cn。
3.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院、音乐学院位于我校泉山校区,具体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上海路101号。
江苏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2018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