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研究生初试音乐(舞蹈)表演专业能力考试办法
音乐(舞蹈)表演专业能力考试旨在选拔掌握音乐创作与表演学科坚实的系统知识和专业技巧,具有创新精神并成为能独立从事音乐表演、音乐创作、舞蹈表演、舞蹈编导工作,且具有较高职业素养的较高层次表演创作人才;以及独立从事音乐应用、科技、教学、管理且具有较丰富实践经验的较高层次的应用实践人才。
一、考试流程安排
1.报到:
12月25日下午14:00—18:00,考生到音乐学院24#138(研究生办公室)报到并填写报到单,上报演唱(或演奏)曲目。
2.抽签:
12月26日上午8点,考生到音乐学院马可音乐厅,并按照当天报到的先后顺序抽签决定考试顺序。
3.考试时间:
8:30在各分考场准时开始。
4.考试地点:
考场一:声乐表演、舞蹈表演、舞蹈编导各专业
音乐学院马可音乐厅(声乐表演专业)
24号楼409C舞蹈房(舞蹈表演、舞蹈编导)
候考区:23号楼 102A教室(声乐表演)
24号楼409C舞蹈房(舞蹈表演、舞蹈编导)
备注:为保证考试的专业性,先在马可音乐厅进行声乐表演专业考试,声乐表演考生考试完毕再到24号楼409C舞蹈房进行舞蹈表演、舞蹈编导专业考试,评委组成不变。
考场二:键盘演奏、中国乐器演奏、西洋乐器演奏各专业
音乐学院23号楼405B多媒体教室
候考区:23号楼501A多媒体教室
备注:考生可凭初试准考证可以在音乐学院琴房二楼练声或练琴。
5.专业面试要求:
专业面试必须在指定时间并按照抽签顺序考试,如因伴奏等特殊情况需向初试工作领导小组说明后推延到最后进行。考生自选一首作品,其余曲目由评委指定抽考其中若干。
135101音乐02声乐表演:
任选四首声乐作品(美声唱法:要求必须包含一首用原文演唱的外国歌剧咏叹调或外国艺术歌曲,一首中国歌曲,其余两首自选;民族唱法:不要求演唱外国曲目;音乐剧唱法和流行唱法:要求必须含有一首英文作品,可以使用伴奏带及话筒,在报送曲目时要说明)。
135101音乐03键盘演奏:
任选四首键盘作品(包括复调作品、奏鸣曲式作品、练习曲和乐曲)。
135101音乐04中国乐器演奏、05西洋乐器演奏:
任选四首器乐作品(包括复调作品、奏鸣曲式作品、练习曲或大小调音阶及琶音练习、乐曲;民族器乐方向应至少包含一首中国传统乐曲)。
135101音乐06舞蹈表演和07舞蹈编导:
自选两个不同风格舞蹈作品(汉乐舞研究方向必须包含一个汉唐舞),舞蹈基本功展示。
四、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应事先熟悉考试和面试地点,必须按时到达面试现场并抽签,否则视为放弃;
2.未面试的考生必须在指定教室等侯,服从管理;
3.考生面试完毕后须立即离开面试现场,不得与未面试的考生交流考试内容;
为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本次考试全程接受校纪委(监察处)和社会的监督。
校初试工作领导小组监督电话:0516-83403083;
校纪委(监察处)监督电话: 18305212388。
江苏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2016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