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七届全国音乐教育论文征评活动”的通知
新闻来源: 中国教育学会音乐教育分会 发布日期:2013-11-01
中音教【2013】12号
各位理事、学术委员会主任:
为进一步总结改革开放和新课改以来学校音乐教育理论研究成果与教学实践经验,提高我国普通学校音乐教育的理论研究水平和教学质量,推动音乐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的深入开展,《中国音乐教育》杂志社和中国教育学会音乐教育分会将共同举办“第七届全国音乐教育论文征评活动”。现将活动方案寄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一:“第七届全国音乐教育论文征评活动”方案
附件二:“第七届全国音乐教育论文征评活动”申报表
中国教育学会音乐教育分会
2013年10月17日
附件一:
第七届全国音乐教育论文征评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本届参评论文主题为“音乐课程改革实验以来的总结与思考”。欢迎大家针对音乐教育发展现状,就基础音乐教育和高校音乐教育中基础性、紧迫性的现实问题展开理论联系实践的研究和论述。文体不限。
二、参评要求
1. 凡以往未参加各类全国音乐教育论文评选活动的论文或参加论文评选但未在公开刊物上发表的文章(获奖论文请注明)均可以参评。
2.文章分小学组(含幼儿园)、中学组(含初、高中和教研员)、高校组进行评选,组别按作者所在工作单位划分。
3. 一人只能报送一篇论文参评,合作撰写的文章(含调研报告),作者不得超过两人。
4. 每篇文章篇幅不超过5000字,摘要不超过200字,引文须加以注释。
5.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音乐教研员可推荐文章10—15篇,计划单列市教研员和其他理事可推荐论文5—10篇,各学术委员会可推荐文章10—15篇。
三、申报办法
1.参评论文(须附申报表)递交电子版一份和纸质打印稿(用A4纸打印)一式五份。电子版要用word文档以附件形式发送(不要直接贴上去),文件名为作者的单位加姓名。格式要求:标题黑体三号字居中;摘要用宋体小四号字;正文用宋体四号字;文后注释用宋体五号字。文章中不得出现作者姓名与单位。
2.电子版请发送至zgyyjy11@qq.com;纸质版文章请邮寄至《中国音乐教育》编辑部(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甲55号520室,邮编:100010;收件人:《中国音乐教育》编辑部;联系电话:010-58110580),请在信封上注明“参评论文”字样。
3.论文报送截止日期为2014年3月31日(以邮戳为准)。
四、评选及奖励
1.活动分初评、复评和公示三个阶段。初评由《中国音乐教育》编辑部承担;复评由活动主办单位聘请专家成立评审组对送评文章进行匿名评审;公示阶段所有入选文章将全文上传人民音乐出版社网站(www.rymusic.com.cn)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一周。如果发现剽窃、抄袭等不端行为,将取消获奖资格,并通报参评者就职、就学的单位。
2.奖项分一、二、三等奖。
3.获奖论文作者将获得主办单位颁发的获奖证书;获奖结果将在《中国音乐教育》杂志、“中国音乐教育杂志”微博、中国音教网、人民音乐出版社网站公布;将择优在《中国音乐教育》杂志上刊登获奖论文并结集正式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