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美丽中国》大型征歌活动的通知
当下,“中国梦”已成为凝聚民族精神、鼓舞中华儿女团结奋进的一面旗帜,成为聚集中国力量的重要载体。为进一步诠释和表现“中国梦”,激励广大音乐爱好者创作出一批反映时代、鼓舞梦想的优秀歌曲,中国音乐家协会特联合中国唱片总公司举办《美丽中国》大型征歌活动。
此次征歌活动将面向全国征集“美丽中国”、“中国梦”主题的优秀原创歌曲,通过新歌征集、歌曲展播、唱片出版、电视文艺晚会等丰富多彩的形式,把征歌活动的影响推广到全社会。活动将通过广大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引领志存高远、实干兴邦的社会风气。
一、组织机构
成立活动领导小组,设立组织委员会(简称组委会)。组委会由主办方领导及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审定活动方案,确认、发布评选结果并出席相关活动。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落实方案,处理日常事务及与征歌活动相关的所有组织筹备工作。
组委会聘请专家组成评委会,承担征集歌曲的评选工作。评委会将按照认真负责、公正无私的原则进行评审。
二、作品要求
征歌活动提倡作品的形式、体裁及风格多样性。应征作品仅限于2012年1月1日以来创作、未获全国性大奖的原创作品。若报送作品不符合创作年限要求,或公示后存在著作权等质疑,经组委会查实后,将取消该作品的入选资格。
每位词曲作者限报2首作品。报送时,参赛者需提供作品完整曲谱一式两份,并填写作品登记表(见附件)。如有录音小样,欢迎同时报送CD小样一份。
三、作品征集
1.系统征集
由中国音协向各团体会员等报送单位下文,进行系统内征集。报送单位和名额: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建设兵团音协,煤矿文联音协、中石油音协、中石化音协、公安部音协,以上每个报送单位各报5-8首作品。总政宣传部艺术局,报送10-20首作品。
2.社会征集
由中国音协和中唱公司共同组织征集。分别在主办双方的核心刊物及官方网站上对该活动进行宣传报道,并向全社会广泛动员,拓宽、便捷征集渠道。
3.定向委约创作
中国音协还将组织著名词曲作家小分队,深入生活、下到基层,专门进行“美丽中国”主题采风创作。
四、作品报送
1.截止日期为2013年8月15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信封上请注明“美丽中国征歌”字样,除普通包裹之外,其他邮寄方式如平信、挂号信、快递等均可)。
2.系统征集和定向委约创作两种渠道的报送作品,请邮寄至:北京市朝阳区德外北沙滩1号院32号楼B座 中国音协组联部(邮编:100083) 联系人: 牟丹
社会征集渠道的报送作品,请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天宁寺前街2号国家音乐产业基地B座3层 中国唱片总公司(邮编:100055) 联系人:闫烁西
五、作品评选及宣传
2013年9月初,活动组委会将组织专家对征集到的作品进行初评、复评和终评,最终选出“美丽中国”十大优秀歌曲。十首入选歌曲将统一进行编曲和录制,由中唱公司出版活动同名音像出版物,向全国发行。
此外,入选“美丽中国”十大优秀歌曲的作品还将在第九届“中国金唱片奖”颁奖晚会上择优展演。
《美丽中国》大型征歌活动得到了包括中宣部、中国文联等在内的上级单位领导的关心与指导,同时也得到了许多兄弟单位的支持与协助。组委会将持续对此次歌曲征集活动的成果进行多种渠道的宣传(电台、电视台、网络、杂志等),其中包括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在内的国家主流媒体。
中国音乐家协会
201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