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神州唱响”全国高校声乐展演活动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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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3-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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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届“神州唱响”全国高校声乐展演是由中国音乐家协会、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政府主办,中国音乐家协会高校音乐联盟、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文化局承办的全国高等院校声乐展演,每年举办一届,今年为第五届。展演官方网站为中国音乐家协会官方网站:http://www.chnmusic.org/
一、组织机构
1、展演设组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比赛的日常工作,负责展演评选及奖项等事务性工作。
电话:010-84921442 、84921443 联系人:邵凡珂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杏石口路65号中间建筑一区310
Email:1271866998@qq.com
2、根据展演评选工作的需要,由展演组委会聘请业内专家组成评委会。
3、展演网站中国音乐家协会官网http://www.chnmusic.org/
二、报名和参赛资格及参赛程序
全国高校在职教师(45岁以下)和学生(含研究生)均可参赛,共分五个组别:教师组民族唱法、教师组美声唱法、学生组民族唱法、学生组美声唱法、学生组流行唱法。
1、比赛分网络预选赛、复赛、决赛三轮次进行。网络预选赛由报名选手提交录像视频,大赛组委会聘请专家评委打分,将各组入围复赛的选手名单在网站进行公示。入围复赛的选手按指定日期到鄂尔多斯市参加比赛。
2、报名日期:2013年4月1日—5月18日。
3、参赛选手请登录中国音乐家协会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chnmusic.org/),阅读比赛相关要求,在线提交报名表,参赛选手按要求将录像报送至大赛组委会。
4、参赛选手所提供的录像(DVD)资料不得编辑(必须同期录音),如不同期录音,经组委会查实,将取消该选手入选资格。具体要求如下:
A、报名选手必须面向摄像机镜头,在一个合适的距离里,以确保所有演唱者清晰可见。
B、报送光盘的封面须注明组合名称和参赛曲目、顺序、时长等信息。但录像中不得有显示报送单位、参赛选手等信息的字幕和场地布景。
C、报送的录像不得进行艺术美化性质的编辑,包括图像和音频,且必须为同期录音,严格要求声像同步。
D、报名录像资料不予退还。
三、曲目要求
初赛:自选曲目一首
复赛:自选曲目一首,不可与初赛重复。比赛时间5分钟,超时叫停不扣分。除学生组流行唱法参赛选手外,其余选手比赛时必须使用钢琴伴奏。
决赛:自选曲目两首,可保留复赛曲目,其中必须包含一首中国作品。比赛时间10分钟,超时叫停不扣分。除学生组流行唱法参赛选手外,其余选手比赛时必须使用钢琴伴奏。
四、奖项设置
1、进入决赛的选手将获得等次奖。评委会按决赛的成绩排序评出各组别的等次奖,组委会将为获奖者颁发证书和奖品。进入复赛的选手评委会按复赛的成绩排序评出各组别的优秀奖、入围奖,组委会将为获奖的选手颁发优秀奖和入围奖荣誉证书。
2、优秀教师奖:对获得等次奖选手的直接指导教师,将颁发优秀指导教师荣誉证书。
3、组织奖:本届展演比赛特设组织奖,授予组织工作优秀且选手成绩突出的报送单位。
4、各组别获得等次奖的部分选手,将参加颁奖音乐会的演出。
五、比赛日期
1、网络预选赛:2013年5月20日—6月20日
2、复赛、决赛拟定于2013年8月上旬在鄂尔多斯市举行
中国音乐家协会
2013年4月1日
2013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