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7-2008年度和谐学院和谐处室和谐班组和谐班级和谐宿舍评比活动的通知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 2009-04-27  浏览次数: 797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学院,各部门,各直属业务单位: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推进我校和谐校园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根据苏教社政〔2008〕2号和徐师大委〔2007〕8号、徐师大委〔2007〕1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和谐学院、和谐处室、和谐班组、和谐班级、和谐宿舍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比内容
  (一)和谐学院、和谐处室、和谐班组、和谐班级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评比:
  1.宣传动员。能组织师生员工认真学习领会和谐校园建设的目的意义,明确创建活动目标、措施、职责、步骤,充分调动师生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激发创建活动的生机和活力。
  2.创建方案。能结合实际,制订科学的和谐创建目标,并围绕目标组织师生员工进行充分讨论,统一思想认识,形成针对性强且特色鲜明的创建活动方案。
  3.创建活动开展情况。能紧密结合中心任务和重点工作,创造性地执行创建活动方案,建立并形成创建活动的长效机制。
  4.创建效果。圆满完成创建目标,单位风气正、凝聚力强,充满生机与活力,各项事业得到全面协调发展,核心竞争力和发展后劲明显增强,师生员工团结协作、敬业爱岗,整体素质明显提高。
  除上述评比内容之外,和谐学院、和谐处室的评比参考年终考核情况。
  (二)和谐宿舍按以下五方面内容评比
  1.洁:讲究卫生,宿舍及个人用品清洁、干净。
  2.整:物品摆放整齐,无乱搭、乱挂、乱拉、乱扯现象。
  3.美:宿舍布置、装饰大方美观。
  4.雅:宿舍环境安静、文明,品味健康高雅。
  5.和:宿舍成员和睦相处、互帮互助、团结友爱。
  二、评比范围
  (一)和谐学院:全校24个学院(含科文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社区学院);
  (二)和谐处室:校党政群各部门及校直属业务单位;
  (三)和谐班组:后勤集团各服务单位、图书馆各部、汉园宾馆各部等;
  (四)和谐班级:全校全日制班级(含科文学院、社区学院);
  (五)和谐宿舍:全校全日制班级(含科文学院、社区学院)的各本科生和研究生宿舍。
  三、评比机构
  (一)和谐学院、和谐处室、和谐班组的评比由校和谐创建工作指导委员会负责。
  (二)和谐班级、和谐宿舍的评比,由校学生工作处负责。
  四、评比时间
  (一)和谐班级、和谐宿舍
  申报时间为4月27日至5月10日,评比时间为5月10日至5月15日。
  (二)和谐学院、和谐处室、和谐班组
  申报时间为4月27日至5月15日,评比时间为5月15日至5月20日。
  五、评比比例
  (一)和谐学院、和谐处室、和谐班组原则上分别按照申报单位数60%的比例评比。
  (二)和谐班级、和谐宿舍原则上按照各学院班级数和各班级宿舍数20%的比例评比。
  (三)凡和谐班级数低于班级总数10%的学院、和谐宿舍数低于班级宿舍数10%的班级,则相应取消其和谐学院、和谐班级的评比资格。
  六、评比程序
  (一)单位自评。各单位根据评比内容,全面总结创建情况,在申报时间内填写申报表、并提供3000字以内的文字材料(电子版),在本单位公示后,发送至xcb@xznu.edu.cn
  (二)专家评审。和谐校园创建工作指导委员会组织有关人员成立评审委员会进行评比。
  (三)学校审定。经专家评审、考察提出的候选名单,提交校创建工作指导委员会审定,确定表彰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四)总结表彰。学校对创建活动进行总结,并对创建活动中涌现的先进单位予以表彰奖励。
 
 
                        中共徐州师范大学委员会
                           2009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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