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2015年“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 2016-02-26  浏览次数: 846

为进一步选树典型,弘扬先进,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以身边榜样引领大学生成才成长。经研究,决定开展江苏师范大学2015年“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16年2月24日-3月4日。

二、评选范围

全日制在籍本科学生。

三、评选项目及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学习刻苦努力,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2.参选学生事迹突出,且主要集中在2015年。

3.评选类别及要求

(1)学业楷模:乐于学习、善于学习、博学笃志、成绩优异。积极参加各类学术、专业竞赛并取得突出成绩,有良好的模范带头作用。

(2)励志榜样:顺境不骄傲、逆境不气馁,乐观向上,勇于克服在学习、生活或其他方面所面临的困难,有突出的励志事迹。

(3)创业先锋:创立的公司或其他经济实体程序合法,经营中无不良记录,成功实现盈利,有较好的发展前景,创业经历有借鉴意义。

(4)公益天使:积极参与社会志愿服务及公益活动,参与重大志愿服务工作,具有特殊贡献。见义勇为,在帮助他人和维护公共利益的过程中有突出表现。

(5)科研达人:曾获由权威单位组织的省部级(含省部级)以上科技竞赛一、二、三等奖,或科技创新成果曾获国家专利,有较强的实用价值或学术价值。

(6)活力之星: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代表学校在省级以上科技、文化、艺术、体育比赛中取得突出成绩。

(7)其他在学习生活中表现突出,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事迹和成果的。

四、评选方法

经过个人自愿申报、学院遴选推荐、学校组织评选,选拔一定比例人员进行现场展示,最终评选出2015年“大学生年度人物”10名,提名奖10名。

五、总结表彰

学校授予获奖学生江苏师范大学2015年 “大学生年度人物 ”和“大学生年度人物 ”提名奖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和奖品,举办“大学生年度人物”先进事迹报告会。

 

六、报名材料要求:

(1)报名表(见附件1),包括150字个人事迹简介,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所列荣誉须为省级(含省级)以上表彰;

(2)参选人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方式撰写材料,字数限1500字以内;

(3)参选人事迹汇总表(见附件2)。

 

有意参与的同学,请于2016年3月1日前将相关材料送交至学院团委。

附件1.2015年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参选人报名表

   2.2015年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参选人事迹汇总表

附件1:2015年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参选人报名表.doc

附件2:2015年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参选人事迹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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