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师大委发〔2013〕1号 中共江苏师范大学委员会 江苏师范大学关于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的实施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改进调查研究。心系基层、情系师生,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开展调研。坚持校领导联系学院制度,完善民意表达机制,经常听取师生的意见和建议。多深入教室、宿舍、食堂了解真实情况,定期研究解决校园民生问题。
二、提升工作效能。坚持出实招、办实事,着眼内涵发展,明确职责任务,公开办事程序,防止推诿扯皮,不断提高工作实效。精简各类考核检查评比表彰等活动,严禁干扰正常教学、科研、生活秩序。
三、加强会议管理。从严控制会议数量和规模。规范会议审批程序,精简会议流程,严肃会议纪律。提高会议实效,少开会、开短会、讲短话,减少陪会人员。工作会议会场不摆放花草、水果,不制作背景板。校领导一律不出席学院自行举办的表彰庆祝活动,不以个人名义题词或发贺信。
四、减少发文数量。没有实质内容的文件一律不发。能以部门名义发文的不以党委、行政名义发文,能通过电子系统发送的不再印发纸质文件。实行工作简报审批备案制度。压缩公文篇幅,大力推行“短实新”文风。
五、改进公务接待。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不得提高接待标准,从严控制陪同人员数量。各单位公务接待要事前向分管校领导汇报、事后由分管校领导审核,严格控制招待费支出,着力整治慵懒散奢等不良风气。
六、规范出访管理。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境)审批管理制度,控制团组数量和规模,从严审批干部出国(境),杜绝公款出国(境)旅游。实行领导干部外出审批制度,严禁以开会、考察等名义组织或参加各类旅游活动。
七、厉行勤俭节约。压缩公用经费支出,杜绝铺张浪费。严格执行车辆配备有关规定。降低会议成本,常规工作一律不发劳务费,不发文具、纪念品。严禁校内单位使用公款互相吃请。
八、坚持廉洁奉公。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
九、强化检查落实。开展工作满意度测评,自觉接受师生监督,对师生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责令限期整改。把执行情况纳入干部管理和考核,对违反规定的严肃处理。
中共江苏师范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1月15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