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发〔2013〕2号  关于做好江苏省2013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调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 2013-01-15  浏览次数: 594

各学院、各有关部门

  根据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江苏省公务员局《关于做好2013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调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引导和鼓励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一线锻炼成长,大力培养适应两个率先需要的党政后备人才,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2013年毕业生选调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调数量

  根据干部队伍结构和基层工作需要,面向省内和部分省外重点及特色全日制普通高校选调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优秀毕业生300名(不含委培、定向和独立学院毕业生)。我校毕业生参加其他普通高校类招考(详见附件3)。

  二、选调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学习成绩优,组织能力强,志愿到基层一线和艰苦地区工作。

  2.报名时是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32013年应届本科生,大学阶段获得过院级及以上奖励,并担任过相应层次职务:担任过班长及以上职务,含班级(团支部、党支部)班长(书记)、院学生会(团委)中层正职、校学生会(团委)中层副职、校级协会(社团)副职、院级协会(社团)正职及以上职务。

  2013年应届研究生,研究生阶段获得过院级及以上奖励,并担任过班委及以上职务,含班级(团支部、党支部)、研究生会(团委)和协会(社团)职务。

  获奖、任职时间截止到考察之日,任职时间1学年以上。

  4.大学本科生一般不超过24周岁(19887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27周岁(19857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工作步骤

  1.宣传动员。各学院通过文件、网站等方式转发,及时将选调通知向应届毕业生公布,并及时做好宣传动员工作。

  2.个人申请。凡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均可向各学院党委(总支)提出申请,不设计划限制。

  3.组织报名。由各学院党委(总支)组织报名工作。由各学院党委(总支)审核、汇总学生的个人申请,将符合选调条件的毕业生在本学院公示。公示内容应包括人选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入党时间、担任职务及时间、表彰奖励等情况。公示时间不得少于2天。公示后无异议的,由学院最终确定向学校推荐人选名单。

  4材料上报。各学院121日上午9:00前需将以下材料报送至就业指导中心:

  (1)《江苏师范大学2013年选调生推荐人选名册》纸质版(附件1,经学院党组织审核盖章);

  (2)《江苏师范大学2013年选调生推荐人选名册》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发至liujie@jsnu.edu.cn

  (3)同时报送推荐人选个人材料,包括:《江苏师范大学2013年选调生推荐表》(附件21份、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A4纸复印)、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个人大学期间院级及以上获奖证书复印件(按时间顺序排列)、其他证明材料(所有复印件需经过学院党组织审核,加盖党组织公章、审核人签字)。

  5推荐前复审。学生工作处会同有关部门对学院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6推荐前公示。对确定的学校候选人名单在全校进行公示,全面征求意见,最终确定推荐人选名单上报江苏省委组织部。学校推荐不设计划限制。

  7网上报名。经学校推荐的毕业生,于2013218日至24日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网站报名,接受江苏省委组织部资格初审。未及学校推荐的,可先网上报名再补办申请推荐手续。报名设报考职位和服从职位,考生自主选择。

  8.参加笔试。通过资格初审人选参加江苏省公务员A类科目笔试。根据笔试成绩和职位类别,在笔试合格线上,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如部分职位达不到1:3比例,按照服从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足额递补。如递补后仍达不到1:3比例,相应调减选调计划。笔试成绩在江苏省人事考试网站查询。

  9.资格复审。面试前,江苏省委组织部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不符合选调条件和未经学校推荐人选,资格复审不合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足额递补。通过资格复审名单在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公布。

  10.进行面试。面试人选统一参加江苏省公务员面试,面试成绩现场公布。根据职位类别,经百分折算后,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1:1的比例综合计分,再按照1:1.5的比例(招考人数为单数时,按四舍五入计算),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

  11.人选公示。校学生工作处将对我校考察人选通过学校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人选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入党时间、担任职务及时间、表彰奖励等情况。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12.组织考察。江苏省委组织部组建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主要了解人选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德才表现,以及任职、奖惩等情况。考察人选在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公布。

  13.确定拟录用人选。根据《江苏省录用选调生量化考评办法》,经百分折算后,按照5:2:1:1:1的比例对笔试、面试、考察、任职、奖励情况进行综合计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选。

  14.组织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拟录用人选体检,体检不合格的进行一次性递补。

  15.确定录用。体检合格的人选,报省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确定录用,录用人选名单在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公布。

  16.办理录用派遣手续。录用人选确定后,发录用派遣通知到各有关高校。江苏省委组织部与录用人选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教育主管部门办理派遣手续。各有关高校及时将档案转递到派遣地的市委组织部,并注明选调生档案。录用人选毕业时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录用关系自动解除。

  17.分配去向。选调生在所报考省辖市范围内统一调配,一般分配到乡镇、街道工作,法律类专业可安排到基层法院、检察院。

  18.依法登记。新录用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按照公务员法有关规定进行公务员登记,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时间安排

  114—120日,宣传发动、公开报名(各学院组织)。

  121日上午900前,各学院党委(总支)上报推荐人选到校就业指导中心。

  121—122日,学校组织初审,确定推荐人选。

  123—124日,学校确定选调生推荐人选,并在全校进行公示。

  推荐人选于2013218日至24日自行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网站报名。

  其他相关事宜另行通知,由校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五、有关要求

  1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事关全局、事关长远,对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有着重要而深远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性,统一思想,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各学院要学好文件精神,扎扎实实抓好宣传发动工作,及时、全面的把有关精神传达到符合报名条件的每一位毕业生中,妥善安排报名工作。本通知可通过学生处网站(http://xsc.jsnu.edu.cn/)、就业信息网(http://job. xznu.edu.cn)查询。

  3严格把好推荐关。根据省委组织的要求,学校推荐为必须环节。毕业生要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选调资格。笔试后,省委组织部将对照高校上报的《江苏省选调生推荐人选名册》对面试人选将进行资格复审,未经学校推荐人选,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

  附件:1.《江苏师范大学2013年选调生推荐人选名册》.xls

     2.《江苏师范大学2013年选调生推荐表》.doc

     3.《2013年江苏省选调生职位简介表》.xls

2013114

江苏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处  20121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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