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暑假留校学生住宿安排的通知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 2013-07-10  浏览次数: 332

一、住宿安排:

 

   泉山南区:现住泉山南区经批准留校住宿的男生安排在组团(17#、18#、19#楼);女生安排在组团(26#、27#、28#楼)。17#-19#楼、26#-28#楼的同学住原宿舍。

 

   假期留校学生于8月14日搬回原宿舍以便新生房间维修粉刷。因事提前离校的学生,如8月14日不能返校,应在离校前将个人物品搬回原宿舍(15号以后不搬的物品视为废弃物处理)8月14日-24日各楼只对暑假留校学生开放,8月25日各楼正式开楼。

 

 

   二、住宿办理:

经批准留宿的学生名单已在暑假留校安排的宿舍楼备案,学生凭本人学生证到指定宿舍楼办理入住手续,办理时间为7月12日。

  三、生活服务:
  1、安排住宿的楼宇日常管理服务工作正常进行。
  2、被褥等生活用品学生自理。宿舍内家具、设施责任到人,使用时要珍惜爱护,损坏公物照价赔偿。水电费用以宿舍为单位按实结算,住宿时每人预交水电费100元,多退少补。泉山校区需使用空调的同学请提前到充值点充值:泉北教工0#楼一楼(学生宿舍6#楼对面)充值点充值时间为每月单号8:30—11:30;15:00—17:00;泉南三组团20#楼北侧(中国银行东隔壁)充值点充值时间为每月双号8:30—11:30;15:00—17:00。
   3、泉山校区安排住宿的楼宇电开水器正常运行。 

  四、几点要求:
  1、留校同学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值班人员管理;凭学生证出入宿舍。
  2、要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禁止在宿舍内使用违章电器和明火,禁止在宿舍内做饭、留宿他人。出门随时锁闭门窗,贵重物品妥善保管,出楼要主动验证登记。

3、要节水节电,爱护公共财物,保持室内卫生,新粉刷的墙面不得张贴任何物品
  4、发现陌生人或异常情况要及时向值班室和保卫处报告。

5、一旦发现有违纪现象,立即取消假期留宿资格。并视情况报有关部门给予处分。

五、服务电话:

泉山北区83403112;泉山南区83500081;云龙校区83867414;

    

后勤集团学生公寓服务中心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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