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19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实施细则
一、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 学习方式 | 复试差额比例 | 招生计划 | 备注 |
音乐与舞蹈学 | 全日制 | 不低于120% | 4 | |
学科教学(音乐) | 全日制 | 不低于120% | 5 | |
音乐(专业学位) | 全日制 | 不低于120% | 40 |
二、调剂复试考生名单的确定
(一)调剂复试考生须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考生拟调剂专业与原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考生初试科目与拟调剂专业的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学术学位专业考生可申请调剂到相近的专业学位专业,全日制专业考生可调剂到相同或相近的非全日制专业。
(二)调剂复试考生的工作程序
学校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研究生院网站公布拟接收调剂考生的计划余额信息、调剂系统开关时间、调剂复试办法和联系咨询电话。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报调剂志愿,报考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参加复试名单。
(三)学院调剂咨询电话:0516—83403697
接受咨询时间:8:30—11:00;14:00—17:00
三、复试和录取的日程安排
时间 | 日程 | 备注 |
3月 22 日 | 同等学力考生报到 | 泉山校区2号楼204室 |
3月23 日 |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 加试时间、地点见研究生院复试报到程序单 |
3月23 日 | 同等学力加试合格考生及其他非同等学力考生到研究生院报到,资格审查通过后考生到学院报到,领取学院《2019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实施细则》 | 研究生院报到地点:泉山校区8#楼100D 音乐学院报到地点:24#138办公室 |
审核通过考生缴费,80元/人 | ||
3月24日 | 专业复试(笔试、面试) | 音乐学院 |
四、笔试时间和地点
1.笔试时间:3月 24日上午8:30开始;
2.笔试地点:泉山校区23号楼303B室。
五、面试地点及程序
1. 专业综合面试地点:泉山校区马可音乐厅;23号楼405B室;23号楼202A。
2. 3月24日下午1:30开始,考生在泉山校区23号楼102A室集中,宣读面试规则;
3. 抽签决定面试顺序后,考生在泉山校区23号楼102A室等候面试。
六、面试内容
(一)专业综合面试(总分150分)
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能力以及综合素质和能力,由学院复试专家小组负责。专家评分采取实名制,计分办法为各位专家打分累计的平均值(四舍五入取整)。
(二)外语听力和口语(总分20分)
外语听力和口语面试采用面对面对话的方式,主要考核考生理解并回答有关日常生活、家庭、工作、专业知识等问题的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由各单位自行组织,现场给分。
七、总分计算办法
(一)初试成绩:考生参加统考成绩
(二)复试成绩:
1.笔试:专业课笔试满分150分。
2.专业综合面试满分150分、外语听力口语满分20分。
(三)第一志愿考生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总成绩=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总成绩作为考生拟录取与否的依据(如总成绩相同,以复试成绩排序)。
(四)调剂复试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为
总成绩以复试成绩排序作为考生拟录取与否的依据(如复试成绩相同,以专业综合面试成绩排序)。
八、录取原则
1.根据招生计划,同一学科(专业)原则上按考生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拟录取考生的名单;同一学科(专业)下不同招生方向原则上按照各招生方向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别排序;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
(1)未通过资格审查者;
(2)未通过或者未完成学历(学籍)认证者;
(3)思想政治品德表现不合格者;
(4)复试中专业综合面试不合格者(即达不到90分);
(5)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不合格者(即达不到60分);
(6)经核实在初试或复试中严重违纪、舞弊情况者;
(7)报名材料弄虚作假者。
九、考生注意事项
1. 考生应事先熟悉考试和面试地点,必须按时到达面试现场并抽签,否则视为放弃;
2. 未面试的考生必须在23号楼102A室等候,服从管理;
3. 考生复试完毕后须立即离开面试现场,不得与未面试的考生交流考试内容;
十、其他
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接受学校纪委、研究生院和学院监督小组的全程监督。学院监督电话:0516—83403691,电子信箱:wyj@jsnu.edu.cn。
江苏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2019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