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院关于公开选拔院长助理工作的通知
各专业学系、办公室、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培养锻炼一支对党忠诚,本领过硬,数量充足,质量优良的优秀年轻干部队伍,充实学院行政管理力量,加大从教学科研一线发现培养锻炼年轻干部力度,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经报上级有关部门同意,在全院范围内公开选拔院长助理1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任职条件、资格要求
(一)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坚持立德树人,为人师表,工作踏实,甘于奉献,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愿意从事管理服务工作;
(三)学术水平较高,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
(四)在本院工作一般满两年以上,且近两年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并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选拔程序
(一)个人报名。申请人填写《岗位选拔申报表》,并于2021年7月9日16时前,将《岗位选拔申报表》纸质版提交学院党委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yyxydw@jsnu.edu.cn邮箱。
(二)学院党委研究。根据报名情况,充分听取广大教职工的意见,着重考虑学科结构、能力结构、年龄结构等因素等提出拟任人选。
(三)组织考察。学院党委负责制定考察方案,组织考察。依据院长助理职务的岗位职责要求,全面考察拟任人选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重点考察思想品德、工作实绩、群众基础等;参加谈话考察的范围是:学院领导班子成员、系主任及教工党支部书记,教师代表等;考察组依据考察结果,全面、客观地写出考察意见。
(四)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集体讨论确定拟任人选。
(五)公示
(六)试用和任命
三、纪律规定
严格按照公开选拔程序进行,遵守党的纪律,杜绝在公开选拔中出现违纪违规活动。不准通过打电话、发短信、当面拜访、委托或者授意中间人出面说情等各种形式,为自己或者他人拉票。
附件:岗位选拔申报表.doc
中共江苏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委员会
2021年7月5日